一、什么是匿名化个人信息
《个人信息保护法》第四条第一款对个人信息的概念和范围进行了明确,个人信息是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记录的与已识别或者可识别的自然人有关的各种信息,不包括匿名化处理后的信息。而根据《个人信息保护法》第七十三条的规定,匿名化是指个人信息经过处理无法识别特定自然人且不能复原的过程。因此,个人信息的范围排除了经匿名化处理后的信息,其核心的界定标准是识别性,这种识别性是一种动态的识别,包括已识别和可识别。与此同时,《个人信息保护法》还强调了对于个人信息中“个人敏感信息”的重点保护,该法第二十八条规定,敏感个人信息是一旦泄露或者非法使用,容易导致自然人的人格尊严受到侵害或者人身、财产安全受到危害的个人信息,包括生物识别、宗教信仰、特定身份、医疗健康、金融账户、行踪轨迹等信息,以及不满十四周岁未成年人的个人信息。只有在具有特定的目的和充分的必要性,并采取严格保护措施的情形下,个人信息处理者方可处理敏感个人信息。
《个人信息保护法》第四条第二款对个人信息处理的定义进行规定,个人信息的处理包括个人信息的收集、存储、使用、加工、传输、提供、公开、删除等。因此,个人信息处理包含了个人信息“由生到死”的全过程,突出了《个人信息保护法》保护个人信息权益,规范个人信息处理活动,促进个人信息合理利用的立法宗旨。
二、个人信息匿名化是指
匿名化是指个人信息经过处理无法识别特定自然人的过程。
通过将数据库中的部分敏感信息隐匿,使数据主体难以被识别。数字时代背景下,基于个人信息保护,结合个人信息特质,兼顾个人信息利用价值,探讨匿名化个人信息处理的正当性问题已不可回避。
《个人信息保护法》第四条第一款明确了个人信息的定义:个人信息是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记录的与已识别或者可识别的自然人有关的各种信息,不包括匿名化处理后的信息。《个人信息保护法》中的个人信息定义增加了不包括匿名化处理后的信息。
在数字化、智能化和网络化的时代,数据正在以前所未有的方式自由流动和跨境传输,因此个人信息保护立法仅有域内效力的规定根本无法充分保护本国公民的个人信息,所以各国都在推行不同的政策以保护信息。
2018年生效的欧盟GDPR率先确立了个人数据保护的域外效力,目前已有多个国家的个人信息保护法借鉴了GDPR域外效力的立法实践,我国的《个人信息保护法》也反映了国际个人信息保护的域外效力趋势。
三、何为个人信息的匿名化处理
去标识化是指“个人信息经过处理,使其在不借助额外信息的情况下无法识别特定自然人的过程”。
《个人信息保护法》第四条第一款对个人信息的概念和范围进行了明确,个人信息是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记录的与已识别或者可识别的自然人有关的各种信息,不包括匿名化处理后的信息。而根据《个人信息保护法》第七十三条的规定,匿名化是指个人信息经过处理无法识别特定自然人且不能复原的过程。因此,个人信息的范围排除了经匿名化处理后的信息,其核心的界定标准是识别性,这种识别性是一种动态的识别,包括已识别和可识别。
四、匿名化是指个人信息经过处理无法识别特定自然人的过程
匿名化是指个人信息经过处理无法识别特定自然人的过程出自《个人信息保护法》第七十三条(四)关于“匿名化”定义。
该定义中的“不能复原”主采取了两种方法:一是删除个人信息包含的个人描述部分,包括将描述部分替换为其他描述部分,或者使用具有不可恢复的方法等;二是删除所述个人信息中所包含的全部标识符,包括将标识符替换为其他描述部分,或者使用具有不可恢复的方法等。
《个人信息保护法》第四条第一款明确了“个人信息”的定义:“个人信息是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记录的与已识别或者可识别的自然人有关的各种信息,不包括匿名化处理后的信息。
该定义与《网络安全法》《民法典》以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的“个人信息”定义在基本概念上保持了一致,强调了“已识别或者可识别的自然人信息”,但在内涵上却有很大的不同。
《个人信息保护法》中的“个人信息”定义增加了“不包括匿名化处理后的信息”,明确了“个人信息”经匿名化处理后不属于个人信息,也就无须适用《个人信息保护法》的相关规定,体现了《个人信息保护法》的“保护”和“利用”并重。
在数字化、智能化和网络化的时代,数据正在以前所未有的方式自由流动和跨境传输,因此个人信息保护立法仅有域内效力的规定根本无法充分保护本国公民的个人信息。
2018年生效的欧盟GDPR率先确立了个人数据保护的域外效力,目前已有多个国家的个人信息保护法借鉴了GDPR域外效力的立法实践,我国的《个人信息保护法》也反映了国际个人信息保护的域外效力趋势。
处理个人数据的要求
数据处理包含数据收集、数据使用、数据存储、数据披露(共享转让公开)、数据销毁(这里注意是要彻底删除,而非可恢复的删除)等较为完整的生命周期。此外,同时还应该关注数据传输过程。
数据采集应该遵循知情同意、合法、必要、正当的原则。GDPR中写的是个人数据的处理原则:合法、合理、透明。
以上资料参考:蚌山区数据资源管理局:【文字解读】《个人信息保护法》解读
五、匿名化处理后的信息是法律客体吗
不是。
个人信息是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记录的与已识别或者可识别的自然人有关的各种信息,不包括匿名化处理后的信息。
个人信息指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记录的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特定自然人身份或者反映特定自然人活动情况的各种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件号码、通信通讯联系方式、住址、账号密码、财产状况、行踪轨迹等。
六、什么是匿名聊天
匿名的意思就是不认识。群匿名聊当然是把群里的马甲一下变成不认识的人,再在一起聊天。是不是觉得有点吃饱了没事干,但是当下该功能还是比较实用的,群匿名聊可以说你不可以说的话。这个功能是杠杠的。
工具/原料
QQ6.4
方法/步骤
使用匿名聊天需要管理员开通匿名聊天的功能,我用我的一个QQ群来演示一下怎么样操作的。点击打开有管理员权群限的群,然后在聊天窗口中点击齿轮按钮。
进入群设置界面以后,在设置选项下面勾选【允许匿名聊天】如下图所示:
开通以后会有提示【管理员已允许群内匿名聊天】然后在群聊天的窗口中点击匿名聊天的按钮。
进入匿名聊天模式以后点发送你要发的信息,效果如下图所示。如果想退出匿名聊天模式再点击【退出匿名】。
注:只要管理员允许群内匿名聊天就不管是管理员还是成员都是可以点击匿名聊天按钮进入匿名聊天模式聊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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