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区块链监管怎么处罚(区块链监管怎么处罚的)
国家管控后fil币怎么样了
国家管控后fil币并没有受到太多的影响。
1、针对目前的国内环境,菲尔官方发表声明。经研究分析中国法律顾问关于预防和处置非法集资活动的规定,对非法、欺诈性集资活动将受到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新法规并未专门针对区块链或加密货币(或IPF/filecoin);我们始终致力于遵守监管要求,促进Filecoin生态的健康发展。
2、Fil挖掘基于IPFs分布式技术,打破了传统的中心化HTTP传输协议。目前,全球正在积极布局IPFs分布式协议。广电总局也将IPF写入白皮书中科院分布式存储联合实验室(IPFs)在东莞成立,中科院云计算中心成立“(IPFs)联合分布式存储实验室”。IPFs分布式存储技术得到了众多重量级科研机构的认可和参与。
随着5G、物联网、无人驾驶、人工智能等的发展,对数据存储的需求越来越多。作为一个存储项目,fil顺应了当下的趋势。从技术应用到未来数据市场,fil作为底层技术设施存在,其重要性不言而喻。
3、Filecoin是IPF上的一个重要应用。它是一个去中心化的分布式存储。它也是IPF上唯一的激励层。Filecoin的诞生是为了通过经济激励机制促进IPF的发展。使用的IPF网络越多,对Filecoin的需求就越大。Filecoin矿工越多,对PFS网络的支持就越大。因此,IPF和Filecoin形成了一种共生关系。
拓展资料:
1)Filecoin(以下简称FIL)是IPFs的激励层代币。这是一个真正的区块链项目。我们参与IPFs网络为IPFs提供服务器,fil币是我们的奖励,fil币是我们实现投资回报的方式。它是一个基于区块链的分布式存储网络,将云存储变成一个算法市场。Filecoin于2017年在I轮第一轮推出,每小时筹集了2.57亿美元,并获得了美国八家顶级风险投资机构的一致投资。现在是媲美当年以太坊的巨星项目。
2)2017年,协议实验室创建了基于IPFs的去中心化存储网络filecoin,构建去中心化、高效的基础设施网络。这是一个基于索引表的众筹项目,也可以看作是索引表的激励层。许多人对IPF和Filecoin之间的关系感到困惑。比如区块链和比特币。区块链是一种技术,而比特币就是这种技术的应用。同样,IPFs是一种技术,filecoin是该技术的应用。同年,filecoin在自己的平台上在半小时内筹集了2.05亿美元的合规代币融资。Filecoin此前融资5200美元,共融资2.57亿美元,成为当时融资最多的区块链项目。
数字货币社区必须利用区块链技术以自我监督
数字货币社区必须利用区块链技术以自我监督
对发生在区块链上的非法行动进行自我监督,可能很快就会成为数字货币社区的必要条件。
未来每一天,数字货币爱好者很可能都得花时间去识别违法交易去避免这些事情发生。美国的财政部门已经做了决定且不可更改。
几周以前,美国财政部门悄悄发布其在外国资产控制办公室(OFAC)的网站上对于FAQs部分补充部分,该机构负责监管美国经济制裁。OFAC中的语言,计划把‘数字货币’地址包括在其特殊指定国民和封锁人员(SDN)名单上。
这将成为一件重大的事情。
银行和各个类型的企业都应该检查SDN名单,以确保他们没有提供金融服务给个人、组织和因为涉及恐怖分子,核扩散,盗窃,人权侵犯以及其他罪行而美国指定为‘封锁’的政府。
银行可以合法冻结属于OFAC名单上的他们所持有的财产,以及停止他们的交易。如果不这样实行的话,经济处罚可能更严重。尽管大多日常数字货币的投资者对于受到法律限制制裁的世界只了解一点点,但是任何形式的金融商业的经营者们都知道的,如果你不服从法律管理,你瞬间就可能会失去商业和财产。
以前从来没有过一个特定的数字货币地址或者财产会被列入OFAC的行列,尽管法律专家这么多年来一直都明白,发送比特币或者其他的数字货币给任何SDN名单上的任何人对美国人来说都会非法行为。
不过,在金融世界中的封闭资金,和可存在于数字货币领域的是有很大区别的。对等数字货币交易不能被第三方封锁和监管。
所以一个OFAC指定的数字货币资金更可能会带来它的外部地址的审查,而并非是指定资金本身。
一些数字货币产业的专家认为,数字货币资金的指定会迎来一个新的时代;这取决于他们与SDN地址的关联程度,一个令牌被归类为干净的,被污染的或者是未知的时代。
这可能引起同一个区块链上,硬币的价格水平不同高低,干净的令牌会比那些被污染过的或者说不明来源的令牌价格要高,以及终结自从数字货币存在以来就有的可替代性。
第一是可以期待区块链取证工具价值将越来越高,以及越来广泛的开展,因为数字货币交易旨在减少用户交易污染货币的风险。
这取决于你
然而,一个新的时代最重要的一部分是由金融机构审查数字货币交易地址,这将是数字货币社区自己必须要做的事情:例行阻止区块链上的非法交易。
这是数字货币社区不想听到的事情。
数字货币专家经常指出‘审查制度的阻力’作为技术的最具有价值的特征,它可以让任何人在没有任何政府权利限制的情况下去存储并发送资金。从理论上来讲,这对于自由和民主都是非常强有力的推动。
在实践当中,这种技术能力在大多数与金融犯罪相关的管辖范围内的法律中都是不可能延展的。虽然逃避腐败政府的行为是一个很值得的目标,数字货币社区应该意识到,保持被动在道德上不被接受的,然而犯罪分子和恐怖分子利用社区自由的证据越来越多。
近年来,反洗钱(AML)合规专家专注于区块链行业的行为,鼓励数字货币企业去超越传统金融机构所需要的‘了解你的客户’(KYC)尽职调查,以及通过改变区块链上的数据来进行‘了解你的交易’(KYT)分析。
有很多初创企业专门从事这种区块链取证工作,与其他执法机构和大型银行的企业客户一起,进行数字货币交易。这些公司的分析工具用来对抗犯罪是十分有效的,但是很多区块链社区的声音对这种工具进行批评--------说它会匿名化区块链上的金融交易----去破坏隐私。然而,来自区块链取证上大部分的信息都不是公开与大众的。通常,需要一个公司或者政府客户来访问这种数据。
但是,OFAC列出数字货币地址就会增加KYT分析的风险。
这将对每一个涉及数字货币交易的人来说都十分重要,这可以让他们验证他们所触及的地址的‘合法性’。
虽然很可能指定地址的数量将会从最小开始(OFAC不会轻易指定地址),甚至是违反制裁的机会很小的会带来顺从风险降低,影响到百姓群体的令牌买家。
一个与被禁止的地址或者该地址已经被一个禁止的地址进行交易的不经意的交易,将会在公共区块链账本上可见,可能也会玷污到这个人的数字货币资金。
能够帮助数字货币的日常用户走出受到SDN影响的区块链平台的唯一办法就是拥有实时AML/KYT去洞察各种资金地址的资金流动。可以当前的处境来看,区块链分析只是在筒仓当中,只是提供给金融公司和法律部门使用,所以这个办法是根本不可能去实现的。
集中式的AML
我们需要一个开放资源的平台,在这个平台,非法活动被标记,诋毁信息被审查。我们把它叫做区块链上的集中式AML。
我理解这个需求。作为一个非营利国家安全智囊团中的研究人员,我调查了数字货币和非法融资的事件,例如中东的比特币恐怖分子资金活动。我们的团队使用了免费公开的区块链探索网站,来分析这些活动的捐赠。
这些工具不像政府跟银行这种机制,可以使用昂贵的专门机器学习和算法工具那么的厉害。即使我通过严密的手动追踪和区块链活动的分析,我所看到的标志地址与恐怖分子资金交易,并没有一个有效的方法去分享我在平台上的发现,所以日常的数字货币使用者们可以看见我的‘标志’,尽可能的去评估他们的准确性并保持他们的地址不受到污染。
该行业可以帮助解决问题
两年前,我建议数字货币专家应该建立他们自己的看门口小组,来寻找区块链上的恶略活动,就类似于‘白帽子’黑客是如何标志病毒和其他网络威胁的一样。财政部门的计划使现在对于数字货币社区最重要的来说,就是建立自我监督的倡导。
除了集合OFAC的黑名单以外,一个公开的众包区块链AML工具可以解决直接影响到数字货币用户们的非法金融威胁:数字货币抢劫。这会让勒索或者交易黑客的受害者们去自愿列出他们敲诈或者被偷的令牌。
虽然这并不会将资金转回到他们合法持有者的手中,但它会让转移或者偷盗硬币的这种行为更为困难,并会长期影响数字货币偷盗行为。
当然,对于一个可以自我监督的AML平台来说,必须要有一个方法来审查列表,这样的话,不精准的和一些非法的信息就不会被发不出去。否则,这样的工具会被滥用于错误篡改地址,然后在经济上迫害无辜的人们。但是在区块链平台上实行AML是一个更具有技术性的解决问题的方法,而不是找理由拒绝去寻求一个更好的方法。
第一个区块链的协议,比特币的突破,是在设计分散性方法来激励陌生人们去完成和肯定全球公共金融记录的真实性。
当然,数字货币令牌在所有的注意力,时间,以及金钱的投资到一个新的产品和服务的基础上,那些开发这个技术的人,应该能够设计出方法来鼓励保持区块链的干净,不受玷污。
区块链信息服务提供者违反规定包括哪些对服务提供者主体责任进行了明确规定。主要包括:一是落实信息内容安全管理责任。二是具备与其服务相适应的技术条件。三是制定并公开管理规则和平台公约。四是落实真实身份信息认证制度。五是不得利用区块链信息服务从事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活动或者制作、复制、发布、传播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信息内容。六是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服务协议的区块链信息服务使用者,应当依法依约采取处置措施。
区块链作为一项新兴技术,具有不可篡改、匿名性等特性,在给国家发展带来机遇、给社会生活带来便利的同时,也带来了一定的安全风险。通过与传播领域的结合,被一些不法分子利用传播违法有害信息,实施网络违法犯罪活动,损害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部分区块链信息服务提供者的安全责任意识不强,管理措施和技术保障能力不健全,对互联网信息安全提出新的挑战。
《区块链信息服务管理规定》
第十条区块链信息服务提供者和使用者不得利用区块链信息服务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扰乱社会秩序、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活动,不得利用区块链信息服务制作、复制、发布、传播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信息内容。
第二十一条区块链信息服务提供者违反本规定第十条的规定,制作、复制、发布、传播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信息内容的,由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改正前应当暂停相关业务;拒不改正或者情节严重的,并处二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区块链信息服务使用者违反本规定第十条的规定,制作、复制、发布、传播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信息内容的,由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理。
云尊币是传销吗云尊币是传销。
贵阳南明区市场监管局花果园分局依法对某公司借“区块链学术交流”名义进行传销的违法行为,做出没收违法所得6万元,罚款40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5月14日,南明区市场监管局花果园分局执法人员在日常监管发现:某商贸公司以招牌为“世界区块链研究所贵州分部”名义发展会员。
当时,现场有93人正在参加培训,培训场所悬挂有“区块链学术交流”“云尊集团加密数字资产”等横幅,并在笔记本电脑内发现很多“世界区域链”项目及“云尊币”项目的课件和培训资料。
扩展资料:
1、经了解,新人入会员必须由老会员介绍,入会需一次性缴纳入门费4000元。
2、老会员可以从新会员交纳的入门费中获取报酬1000元,他们下线拉一个人进来交款就返还下线500元。
3、等级越高获得的发展新会员的报酬和“礼品券”的数量越多。
也就是说,这是一种新型的网络传销,该商贸公司以“区块链学术交流”的名义,以拉人头、返现盈利的模式进行网络传销活动。
参考资料来源:百姓观察网-云尊币”“世界区域链”涉嫌传销被查处,没收违法所
大家都关注的区块链,法律人如何看法律作为一种配置社会资源的机制,决定于社会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并直接影响着经济运行的全部过程。它能够简化社会关系的复杂程度、节约交易成本,帮助社会成员安全、规范、有序地进行交易。
区块链技术基于法律框架,通过预设自动执行的智能合约使交易信息更加安全透明、数据更加可追踪,大大降低了法律的执行成本,呈现出法律和技术的相互补充,法律与经济融为一体的态势,使法律的约束与执行逐渐走向智能化。
什么是区块链?
区块链是分布式数据存储、点对点传输、共识机制、加密算法等计算机技术在互联网时代的创新应用模式。
区块链本质上是一个去中心化的分布式账本数据库。其本身是一串使用密码学相关联所产生的数据块,每一个数据块中包含了多次比特币网络交易有效确认的信息,用于验证其信息的有效性(防伪)和生成下一个区块。
外国关于区块链的法律规制
由于区块链技术本身尚在探索阶段,也未得到大规模的应用,因此,仅有部分国家针对区块链技术出台专门的立法。
美国
佛蒙特州和亚利桑那州通过法案,明确定义和支持用于公共使用的区块链技术,该法案规定了区块链和智能合同的使用规范,同时声明所有与区块链相关的数据都“被认为是电子格式并成为电子记录”这是该州予以认可的。
英国
《分布式账本技术:超越区块链》提到英国联邦政府将会投资区块链技术,来分析区块链应用于传统金融行业的潜力。
新加坡
政府对区块链技术等金融科技企业持支持态度,并推出监管沙箱,为区块链初创企业提供较为宽容的发展环境。
我国关于区块链的法律规制
除上述针对区块链本身的政策外,国际上更多是针对比特币等虚拟货币出台一系列监管规定。
而在我们国家,除了对于比特币等虚拟货币交易、融资等出台的政策以外,针对区块链政府也出台不少政策性规定。
2016年12月27日,区块链技术被列入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国家信息化规划的通知》中。同时,国务院也发文《我国区块链产业有望走在世界前列》支持区块链健康发展。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积极推进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的指导意见》中提到,研究利用区块链、人工智能等新兴技术,建立基于供应链的信用评价机制。推进各类供应链平台有机对接,加强对信用评级、信用记录、风险预警、违法失信行为等信息的披露和共享。
律师眼里区块链技术存在的法律风险
区块链作为一种分布式系统,属于技术领域的创新应用,就目前的探索成果来看,其技术理念能够为各个行业发展带来巨大变革。
但是,由于法律尚未针对区块链出台明确的行业标准及适用规范,因此,其未来仍存在国家监管与法律规制等问题。
以比特币为典型的数字货币为例,首先面临的就是监管问题。基于区块链技术发展起来的比特币等数字货币,从逻辑上来说,是去中心化、反对集中监管的。
其次,区块链技术应用也不得不面临巨大的风险。仍以比特币为例,遗失、盗窃、攻击、投机、洗钱以及各种风波、质疑和事件,一直伴随着比特币的发展历程。
区块链技术的广泛应用,离不开智能合约,所谓的智能合约就是以数字编码的形式定义承诺。交易的双方无须彼此信任,一切交易都由代码强制执行。
但智能合约的形式及其内容的效力,还没有得到法律和司法的正式认可,其作为数字编码的形式体现出来的合同文本,尚无法确知,是否可以构成生效合同的要件,是否可以符合司法拟采信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
区块链技术由于其去中心化的天性,其自身规则必然会与社会规则、国家法律规则发生冲突与矛盾,也正是有冲突和矛盾,有风险与问题,才更能激发动力与想象力,包括社会、国家和个人的动力与想象力。
基于区块链技术应用发展起来的虚拟货币在其交易过程中,对各国的法定货币及金融体系提出了巨大的挑战,并引发投资风险,甚至社会问题。
做区块链平台管理,被骗,会被抓吗?要根据实际的情况来计算,如果是平台的管理者,在明知犯法的情况下,依然坚持的去做,那么肯定是属于欺诈行为的一种,知法犯法罪加一等,懂吗!,当然的刑事责任或许没那么严重,但是连带责任是绝对有的。在警察审讯的情况下,一点要鉴定的自己是受害者,自己只是小小的管理者
二、用于身份管理的区块链:需要考虑的影响
随着我们的生活越来越多地在网上度过,物理世界变得越来越数字化,身份的概念正在发生巨大变化。验证我们是谁以及我们如何在线代表对个人和组织来说都至关重要。
人们希望对自己的身份拥有权力,并控制如何以及与谁共享他们的信息。毛球科技认为,组织正在面临更高的安全威胁,同时需要在数字经济中竞争、优化工作流程以及改善客户和员工体验。围绕身份的不断重组和不确定性只会减缓战略创新。
身份和访问管理( IAM)已成为管理和验证数字身份的核心构建块。但是,组织在IAM流程的设计和安全性方面面临挑战,促使他们考虑新技术。
区块链不同于现有的IAM架构,因为区块链本质上是分散的。DLT支持共享记录保存,交易、身份验证和交互通过网络而不是单个中央机构进行记录和验证。
随着网络犯罪、威胁、欺诈和资产泄露事件的激增,组织在保护敏感数据、保护IT和运营基础设施(OT)以及保护人们的身份方面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许多企业IAM领导者和IT专业人士都在质疑DLT和共识技术的相关优势和风险,毛球科技整理如下:
在IAM流程中使用DLT的问题涉及技术、法律、商业和文化影响。这些影响应该是支持IAM的任何架构投资的决策过程的基础。
在评估DLT可以在何处以及如何改进组织的IAM基础设施和最终用户体验时,需要考虑下面14个因素。
公司习惯于中央和专有数据存储的基础设施,这为盗窃、破坏、黑客、欺诈和丢失创建了一个蜜罐。这种模式加剧了身份凭证持有者与寻求使用它们的人(包括最终用户)之间的权力失衡。分布式身份验证和治理有望提高效率以及个人和机构的利益,但与中心化的现状背道而驰。
获得许可的区块链架构是一个需要关键考虑的因素,因为很少有企业用例可以完全公开。相反,用例需要保密性和权限才能读写已知参与者的托管区块链。这种区别对安全性、计算和可扩展性还有其他一些影响。
访问级别、特权和限制会发生变化,可识别的属性也是如此。DLT必须能够在各种连接和物联网环境中以最小的延迟准确处理验证的频率和复杂性。
用于验证和分布式访问的共识算法会影响以可扩展和可持续的方式交付服务级别协议所需的速度和计算能力。这些限制推动了IAM区块链的研发,并且是实施范围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数字身份功能需要可移植。区块链设计可以确保个人信息、可验证性和适当的控制在用户从一个组织过渡到另一个组织时跟随他们。可以调整这些设计以及时促进此过程。
积累大量个人身份信息(PII)的组织面临着新的和不断变化的风险、法规、以隐私为重点的竞争以及消费者日益增长的不信任。DLT支持的用例——例如自我主权身份和数据最小化——通过诸如零知识证明之类的技术提供了更强大的隐私保护。信息和共享控制可以保留在最终用户手中,而不是在数百个组织中复制和存储PII。
存在许多身份和认证标准,包括角色、属性、密钥和权利。这些必须符合通常不存在的区块链技术和跨链互操作性标准。
从集中式范式到分布式范式的转变需要数据、API、系统和治理机制的互连和协调。这不仅发生在IT和OT资产和环境日益多样化的大型组织中,而且发生在其他组织和生态系统合作伙伴中。
法规围绕个人数据,从国际、联邦和州数据保护法的拼凑到生物识别等特定领域。这些都与IAM和区块链架构决策相关。例如,GDPR的被遗忘权使公民能够删除他们的个人信息——这一概念与将PII注册到数据库的不变性不一致。
不变性——无法删除分类账上的记录——有利于安全,但它会影响PII的隐私。确定哪些信息保留在链上与链下对于此列表中的其他标准很重要。链上不变性必须平衡各方的要求和保障措施。
确保个人在任何特定时间拥有用于任何任务的正确加密密钥需要能够更新、撤销和更新访问权限。这是一个独特的IAM要求,DLT必须通过设计加以考虑。
IAM UX是分布式或集中式的,是数字身份、个人身份识别和个人数据控制机制的接口。虽然成功的IAM架构掩盖了最终用户的复杂性,但IAM UX的设计者不能忽视界面对于教育、同意、易用性和可访问性的重要性。
随着数据集的生成和使用规模越来越大——例如,生物识别、情感和基因组学——IAM领导者必须考虑当前和长期的风险和合规问题。他们应该专注于数据最小化和隐私工程技术。
新功能、设计和最佳实践正在不断改变IAM格局——更不用说区块链、密码学、人工智能、网络安全、云计算、量子计算和数字钱包等关键概念的突破性发展。这些都必须在设计时和实施后加以考虑。
与任何新兴技术一样,组织应该首先定义问题。然而,IAM-DLT决策不仅仅是另一项IT尽职调查工作。由于监视资本主义、权力动态、地缘政治威胁、可持续商业模式和人权问题是数字身份模型的基础,因此IAM-DLT机会会对个人、机构和经济产生影响。
三、为什么说虚拟币是区块链存在的唯一意义
为什么说虚拟币是区块链存在的唯一意义
区块链已经是一个世人皆知的名词了,有人甚至断言,未来人类社会的一切都将以区块链为基石。但若问区块链究竟是个什么技术,各路“专家”的解释可谓语焉不详:有些堆砌常人不可理解的术语,有些大谈其潜在应用,有些干脆冠之以“第四次工业革命”——至于区块链的本质,大家终究还是不甚了了。
之所以闪烁其词,原因并不难猜。就功能而言,区块链无非是一个特殊方式加密的公共数据库,这种毫不性感的概念是没法用来炒作的。当然,区块链吸睛如斯,其内涵和外延不可能如其功能般缺乏营养。要把它讲清楚,我们需要了解大量技术本体以外的信息,而其中的重中之重便是以比特币为代表的虚拟币。
区块链的痛点
放在五年前,世上并无太多人知道什么是区块链。作为比特币的底层技术,这个系统以数据块(block)的形式进行传输,并以末端追加的方式将数据块连成链状(chain),因而得名区块链(blockchain)。从技术层面看,区块链和之前存在的IT技术之间没有显著的壁垒,并无革新性的进步;但从价值观层面看,它们则有根本性的不同——以前所有的技术都旨在提高效率,而区块链是反其道而行之的。
鉴于比特币是区块链标志性的存在,我们不妨拿它作为样本。
比特币体系内的每一笔交易记账都在全网范围内由无数个用户验证,验证通过后,该次交易才能成立。而第一个成功记账的用户可以得到一定量的比特币奖励。这个信息处理过程俗称“挖矿”。目前比特币系统的活跃用户数约500万人,2017年全年处理量约3000万笔交易。3000万笔是个什么体量呢?2017年11月11日这一天时间里支付宝完成了14.8亿笔交易,约为比特币全年交易量的50倍。
这个差距并不说明太大问题。毕竟比特币的用户数远低于支付宝,应用场景也远少于支付宝,所以交易量有数量级的差别并不奇怪。真正说明问题的,是支持这3000万笔交易所消耗的电量:外媒Digiconomist公布,2017年比特币系统消耗的电能达到了300亿度,占全球耗电量的0.13%,超过数十个国家的全国年用电量。换言之,处理一笔交易,比特币系统平均需要消耗1000度电;以我国居民电价计,相当于每个活跃用户人均承担电费3000元。如此匪夷所思的耗电量意味着巨大的算力配置,这与其渺小的处理功能形成了强烈反差。
“去中心化”的低效,不只体现在算力,还体现在数据存储。
继续以比特币为例,众所周知,比特币(区块链技术)要求用户分布式储存公共账本。其背后的逻辑很奇葩:“去中心化”理念认为中心账本的管理者会作假,故账本的存储必须公共化。目前完整的比特币公共账本大小已经超过150GB,并以每年数十GB的速度快速递增——仅仅为了支持500万用户每年3000万笔交易。如果有朝一日其处理量与目前的支付宝比肩,那每年比特币账本的大小将增加超过500TB。这相当于把支付宝服务器的存储数据在所有用户的个人电脑上进行备份,其荒谬性是显而易见的。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比特币系统现在允许用户存储不完整的公共账本,即“轻钱包”,但其交易验证仍然依赖网络上其他人的完整账本。我们试想,当公共账本大到绝大多数人都无力完整存储的时候,仅剩的那些完整用户节点不就又成了中心账本吗?
把视野延伸到虚拟币以外的区块链应用(如果存在的话),公共账本需要记录的将不仅仅是纯数字的交易金额,还可能是每一辆车的保险信息、每一个人的信用信息,这些多维度的数据若也要“去中心化”存储在每个用户的终端上,那我们需要的将是天文数字级的存储空间。短时间内,这将是一个不可能解决的难题。
从哲学高度讲,科学的本质是怀疑,宗教的本质是相信。区块链作为科技范畴内的概念,是如何让众人无视诸多悖论、沦为其信徒的呢?答案当然也离不开比特币,这个现世的造富奇迹。
比特币的哲学
不知从何时起,大佬们开始刻意把比特币和区块链作为两个概念割裂开来,众口一词称比特币只是区块链的应用之一。
其中的动机是多样的。
但凡稍有经济学常识的人都知道,比特币不可能成为正常经济体的通行货币。它自带通缩属性,无视货币政策,与现代经济理论八字不合。更重要的原因是,它所挑战的信用货币,实在是过于强大了。全世界除了少数几个失败国家,清一色都是基于政府信用发行货币的。信用货币之所以也被称为法币,是因为绝大多数国家都用法律明确规定,本国货币为国内流通领域“必须接受”的一般等价物。通过这种方式,国家确保信用货币不被拒绝,也同时保证了货币持有人的权利不受侵害。换言之,信用货币并不是凭空发行的,它背后有政府信用背书,有国家机器撑腰。
而比特币的发行机制(也就是挖矿),其用意就是把政府的货币集权“去中心化”,背后则是对政府存在之合理性的质疑。
前面已经提到过,“去中心化”的逻辑出发点是对中心化机构的不信任。比特币原教旨信徒之所以选择用“机器共识”来代替“制度共识”,根本上的理由是认为政府主导的货币发行制度无法体现公平正义——通胀、贫富不均——这些比特币试图解决的问题,无不指向建制。从这个角度看,比特币低效的共识机制也就有了“效率换公平”的哲学意义。
如果技术的进步终将让损失的效率忽略不计,那是否意味着“不值得信任的”中心化机构就无需存在呢?
这是一个危险的问题,好在我们暂时不必作答——因为比特币的“公平化”尝试已经基本失败了。
比特币设计者的初衷,是希望比特币参与者在同一时期能大致机会均等地获得比特币。为此设计了一个相当精巧而理想化的区块链算法,也就是所谓的PoW(ProofofWork,工作量证明)机制。通过穷举随机数变量,第一个得到特定要求哈希函数值(Hash)的用户将有权记账该轮交易,并获得对应的比特币奖励。基于PoW机制,每个用户获得比特币的概率直接由他贡献的算力决定,投入越多,回报越多,看似合情合理。
当然,事情没那么简单。
一方面,比特币的PoW是极其耗能的,每次生成随机数获得特定要求哈希值的预期概率是1/62^18(不到亿亿亿亿分之一),所以全体设备需要海量的穷举运算才能决出记账权。比特币高昂的运行成本极大程度上应归功于这个“公平”的激励机制。
另一方面,比特币设计者对算力分布做出了严重误判。他本以为用户会老老实实用CPU运行挖矿程序,而受限于CPU的核心个数和成本,单一用户不太可能集中太多算力。然而后来发生的事情大家都已经了解了,从GPU到矿机,再到大型矿坑,一个旨在去中心化的系统已经近乎寡头化。
比特币之所以会严重背离其理念,原因其实并不偶然。
规模化的生产给“矿业巨头”带来了诸多好处:更强的电费议价能力,更高的固定资产利用效率,更低的综合人力成本,更薄的研发摊销成本。即便是比特币这样的虚拟产品,其生产过程终究还是符合边际成本递减这一朴素的经济学规律,这便是中心化存在的必然性。从自然科学角度看,类似的结论同样成立:一盘散沙的个体是熵值最高的状态,而高熵意味着无能。
有些人认为,是PoW扭曲了比特币理念,降低了效率,诱发了算力竞争,把它废止了问题就能迎刃而解。于是他们设计了PoS、DPoS等新的激励机制。依我愚见,这些努力是不会有结果的,因为在“效率”和“公平”这个跷跷板上,你不可能满足所有人,甚至不可能满足大多数人。
说得再玄一点:任何一种虚拟币激励机制都是一套经济制度——“死的制度”不可能保证一个动态经济体系稳定运转,只有“活的人”可以。
脱币化的困境
由于比特币的种种问题,圈内的有识之士意识到,继续把区块链和比特币绑定在一起,必将一损俱损,以“技术无罪”的名义切割关系已是当务之急。这不单是应时势,更是遂人愿:比特币的影响已经过于深远,若不把区块链解放出来,后来者的致富空间将被压榨殆尽。
然而,区块链真的可能脱币化吗?
很多不明真相的普通人,甚至一些知名投资者都觉得“真实,不可篡改”的区块链单凭技术本身便存在无限的价值。
对此我要说,这中间误会太大了。
比如银行间结算,即便区块链系统成功完成了记账操作,但某无赖银行拒绝对外打款,区块链能代替法律、保证对手银行权利不受侵害吗?再如产品防伪,即便二维码全程无误,但卖家第一时间在盒子里装的就是次品,区块链能施展魔法、让顾客顺利收到正品吗?事实上,区块链的“真实,不可篡改”,充其量只能作用于虚拟信息,它的触角根本伸不到现实世界。
然而,现在这些概念正被有意无意地滥用。负责任地说,大部分号称前景远大的区块链应用,完全是基于“真实,不可篡改”字面意思的臆想,提出这些应用的人并不理解区块链技术本身,他们找到的只是一些以“真实性”为痛点的应用场景而已——而此类场景当然是无处不在的。然而,最后所有人都会发现,即便克服了低效冗余安全性等众多难题,想象中的区块链需求依旧不会出现。
因为这很大程度上不是个技术问题,而是个经济问题。
区块链的“去中心化”设计意味着系统运行成本会被分摊到每个用户头上,但理性人的天性从来都不是共享和奉献,而是搭便车。以比特币为例,且不讲矿机之类的硬件投资,仅是电费一项,活跃用户人均就要支付每年3000元人民币。如果区块链应用不产生切实的个体收益,就不会有自发的参与者,即便勉强参与了,其可靠性亦会存疑。所以,区块链的商业应用断不能和激励机制脱钩。
说得更深入点,区块链的共识,并不单单是技术上的公共账本共识,更是对区块链价值介质的共识。比如在比特币系统里,如果没有激励机制,抑或比特币一文不值,那就不会有人提供算力,就不会有人提供存储空间,就不会有人传教布道——比特币本身就是系统的价值,理念和技术都只是美好的故事。
现在媒体报道的各种区块链应用,总结起来无非两种:要么就是借题材炒作,在中心化机构的交易中强行套用区块链算法;要么就是纯粹的“展望”,丝毫不考虑实现的方式和难度。出于某些原因,这些媒体在鼓吹区块链的过程中达成了奇妙的默契,绝口不提虚拟币,这对大家产生了严重误导,以为区块链只是一个纯粹的网络技术。事实上,如果确有名副其实的区块链生态出现,那白皮书最后图穷匕见的,必定是虚拟币。
据此,我们不妨重新审视下虚拟币和区块链的关系。
圈内有个说法,称“区块链为本,虚拟币为用”,此话的真伪甚是难辨。
挑明了说,区块链的本质是虚拟币为了建立“公平激励机制”而创造的特定算法,所谓的“区块链为本,虚拟币为用”无异于买椟还珠。在此我们大可断言,一旦失去虚拟币这个灵魂,区块链就不存在价值。
这个论点或让人一时难以接受,但逻辑上并无太多不妥。
所谓“产生价值”,无非三个标准:创造需求,降低成本,重塑公平。从成本看,区块链之于中心化可谓毫无优势;从公平看,宏大的比特币社会实验已然揭开分晓。那么唯一留有悬念的,就是区块链是否“创造需求”了。
这时候币圈人可以跳出来斩钉截铁说,当然有需求,你看这风起云涌的ICO!
ICO的狂欢
ICO,全称InitialCoinOffering,即首次代币发行。简而言之就是把早期项目的特定虚拟币,以比特币等通用虚拟币作价,向公众发售份额的众筹融资行为。所谓的“早期项目”有多早呢?组一个团队再写一个白皮书就够了。如果有闲工夫,顺便做个PPT那算是相当勤奋了。至于尽职调查、财务分析,那都完全不需要,因为大部分项目一分钱营业收入都没有。
“特定虚拟币”这个称呼略有点不专业,在币圈通行的叫法应是token,高雅点的翻译叫“通证”。在白皮书里,项目团队会画出各种大饼,告诉你将来自家通证会有多大“价值”。但你若想知道通证究竟是个什么东西,不好意思,区块链圈子有一个优良传统,叫“语焉不详”。
出于某些意味深长的原因,大部分ICO的法律文书(LegalDocuments)都是纯英文的,而通证的真实定义其实就藏在其中。几乎所有ICO都在法律文书里作了类似如下的规定:“通证不授予白皮书所规定回报以外的任何权利,且仅在项目成功时方能生效。众筹投资者对项目发展和管理不可施予任何影响。通证不代表投资者对项目拥有任何形式的所有权,亦不可凭此获得项目相关的未来收入和知识产权。”
这段让人瞠目结舌的文字,说白了就是:虽然你出了钱,但你什么都不是。ICO众筹并不是我们过去知道的那个众筹,投资者花钱买到的不是股份,而是筹码,什么时候庄家不玩了,筹码就归为空气——且不讲大多数庄家根本玩不起来。
没有底层资产,没有主体信用,没有商业模式,没有法律保障,这样的虚拟币,卖得出去吗?答案竟然是肯定的。
这一切看似荒谬绝伦,但背后的逻辑其实非常简单:因为很多人通过ICO赚了钱。
建团队写白皮书是ICO产业链的第一环,紧接着要拉大佬站台,到境外“交易所”发币,虚拟币上线了还要操纵币价吸引更多炒家入场,最后看准时机套现离场就算走完了全程。有人在这个游戏中直接实现了财务自由;有些虽然没吃到肉,但也喝到了汤。
面对门槛如此低的造富奇迹,任谁都要心动一下。
但是,如果项目本身无法盈利,那不管如何包装美化,ICO终究还是个零和游戏——如果有人赚得盆满钵满,那肯定有人赔得底裤不剩。这就像我们熟知的传销,所有人都知道接最后一棒会死,但都觉得自己不会接到最后一棒。
那区块链在ICO大潮中究竟扮演了什么角色呢?
众所周知,去中心化、去信用化和公平公正,这些都是区块链标榜的理念。我们反观ICO:若要上线发币,就必须向中心化的交易所支付巨额“上币费”,这是何等的“去中心化”?项目团队欺诈横行、币圈媒体刻意误导、交易账户频遭黑客,这是何等的“去信用化”?庄家大鳄肆意哄抬价格,牟取暴利,倾轧韭菜,这是何等的“公平公正”?事实上,除了提供虚拟币和噱头,区块链在币圈什么都不是。更具讽刺意味的是,很多ICO发行的虚拟币甚至都没有基于区块链技术。
所以,ICO不是区块链创造的需求,而是区块链之耻。
链和币的未来
既然我们已经知道虚拟币是区块链存在的唯一价值,那么对于区块链未来的分析也就有了大致的思路。
法定货币充分电子化的当下,基于区块链技术的虚拟币在正常社会生活中并无太多实用价值。但置于特殊场景,虚拟币却有一个电子法币不可复制的优点,那就是隐私性。
但凡以银行作为支付通道的交易,都是能被监管的,如果当局愿意,他们可以知道你把钱给了谁,这笔交易的背景,发生的时点,一切的一切。所以在比特币问世之前,绝大多数见不得人的交易都是用现金完成的。你只见过黑帮片里提着一大箱子现金去买毒品,绝对看不到带着一个POS机过去的。
而比特币的横空出世,革新了洗钱、贩毒和黑市军火买卖。有了这种完全匿名的货币,不法分子再也不必为一箱箱现金提心吊胆,再也不必为连号的美元支付折价了——比特币就是便携的黄金,正如它的设计理念一样。
所以,比特币及其替代品是不可能被彻底消灭的,因为逃脱监管的需求将永远存在。
只要虚拟币不死,区块链经济就一定有生存的空间,因为虚拟币代表的价值必然需要兑现的途径,而这个途径不可能永远是法币。
这里要插一句,最近区块链和中心化账本的妥协产物,比如雷电网络等,正逐渐露出头角。原理上中心账本能大幅提高处理效率,适应大规模高频次应用,但如果虚拟币核心用户的主要诉求是脱离监管,那么这个功能可能并不会受欢迎。结果如何,不久便知。
另一个大家关心的问题是:风起云涌的ICO会导致虚拟币大爆发吗?答案当然是否定的。
虚拟币不受法律强制保护,所以其公众接受度很大程度上决定了它的价值和前途。在接受法币支付时,我们默认自己得到的法币,别人也同样会接受,其面值在流通过程中不产生任何折价,具有100%的流动性。虚拟币的场合情况就不一样了,由于缺乏流动性量化指标,我们只能根据公众对其接受度的笼统判断,决定是否接受该种虚拟币支付。这种判断方式会形成强大的马太效应,因为公众的选择会迅速趋同。
另一方面,公众自发接受的货币种类也是有上限的。拿共享单车打个比方,我们会给摩拜充押金,会给OFO充押金,心很大的还会给Bluegogo充押金,敢问同时给4种以上共享单车充过押金的人有多少?通常情况下,大众对于同质化功能的接受上限仅有“三个”。在货币的场合,法币第一的位置无法动摇,第二多半是比特币,第三是以太坊——所以很不幸,不出意外其他所有虚拟币都长不大。
有人会说,这是基于公链的判断,我们还有私链和联盟链。
在这里,我们要旗帜鲜明地站定立场:私链就是个中心账本,和区块链理念一点关系都没有。至于联盟链,相关的误解就更多些。比方说,现在很多联盟链的构想是没有token成分的,这便是最大的误解。如之前分析,若没有激励机制,高频应用会变成低频应用搭便车的工具,更差的情况甚至连价值传输的介质都会缺失。另外,如果不同应用间token价值的兑现方式存在区别,联盟内部的套利也将不可避免。总之,联盟链和公链相比,除了隐私性略有提高外,问题只多不少。Token泛用性的差距意味着它只能在公链的阴影下靠底层资产价值苟延残喘。
综上,我们对于未来区块链的应用范围也就有了基本的认识:大部分自然生长的区块链经济,都将基于比特币和以太坊存在。这里说的自然生长,特指与中心化机构强行附会的伪区块链进行区别。无论是银行间结算、产品防伪还是其他任何场景,如果参与主体间的共识和信任早已存在,那所谓的区块链应用充其量只是个数据库,而且不会是最优设计的数据库。
最后一个问题:区块链的热潮什么时候会退去呢?
这是一个很难回答的问题。不过有句话说得好:你可以在一个时间愚弄所有人,也可以永远愚弄一个人,但不可能永远愚弄所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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